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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泰囧》侵权 光线传媒称未收到司法公文

2013年03月05日 14:32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起诉光线传媒(SZ.300251)侵权?这一传闻曝光后,昨日光线传媒紧急停牌。

  昨日晚间,光线传媒回应道,公司目前未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司法机关公文。公司还表示,将保留对武汉华旗进行起诉之权利。光线传媒今日起复牌。

  武汉华旗起诉光线传媒?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3月2日,《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在京召开发布会,宣布已经正式以侵权罪名起诉参与《泰囧》制作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武汉华旗认为,《泰囧》并不是《人在囧途》的续集,但一直有意无意打着续集的旗号进行宣传,其行为已经构成对自己的侵权,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在此情况下,昨日上午光线传媒紧急停牌。

  据了解,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号,法定代表人是刘光伟,2007年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影视剧制作等业务。同时,《人在囧途》也是一部地道的湖北造电影。

  光线传媒称保留起诉权利

  针对市场传闻,光线传媒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出品发行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目前未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司法机关公文。如收到有关司法机关公文,将及时公告。

  公司还称,对武汉华旗单方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制造舆论,对公司进行不符合事实的恶意攻击之行为,公司保留对武汉华旗进行起诉之权利。

  《泰囧》是否侵权,尚无定论。可以肯定的是,《泰囧》给光线传媒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光线传媒公告显示,截至今年1月22日,影片票房已经达到12.4 亿,公司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

  本报记者 陈晴 整理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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