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否认抄袭:广电批准拍摄 受法律保护
2013年03月06日 08:54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光线传媒《人再囧途之泰囧》下映之后引来了另一家影视公司的诉讼。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与“著作权侵权”为由起诉光线传媒,也迫使光线在昨日开市前紧急停牌。理由是两部影片在片名、情节、台词等方面雷同,后者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声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昨日,光线传媒利用公告就此事件进行了正面回应。光线传媒指出,公司出品发行的《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