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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诬蔑案”终审胜诉 被告需公开致歉

2013年07月26日 11:10 来源:南国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4日,因被诬陷策划章子怡“情妇门”,范冰冰起诉毕成功和黔讯网一案得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范冰冰终审胜诉。法院维持原判:毕成功及贵州易赛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黔讯网的主办公司)需向范冰冰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分别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和3万元。

  “范冰冰被污蔑抹黑章子怡”一案件发酵于2012年5月29日,当日香港《苹果日报》头条大篇幅刊登了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次日凌晨,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称对于章子怡的负面报道系F小姐指使的“诬陷计划”,这让很多人联想到范冰冰。黔讯网于5月30日刊载了由记者张辉原创的文章《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将F小姐直指范冰冰,称她是幕后主谋并对其进行恶意栽赃。之后,微博和网站文章被广泛转载,事态升级。针对此事,范冰冰将毕成功与黔讯网告上法庭。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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