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邓丽君肖像权侵权案开庭 被告愿补偿1万元

2013年09月02日 11:32 来源:新晚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天利时代国际演出策划公司(以下简称天利时代公司)在举办演唱会时,未经授权就使用了著名歌星邓丽君的肖像和姓名,为此邓丽君的兄长邓长富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损失26万余元。8月30日上午,这起案件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天利时代公司称,邓丽君已离世,姓名权和肖像权已经消失。

  当天上午,邓丽君的兄长邓长富未到庭参加诉讼,由律师孙先生代为出庭。孙先生表示,邓丽君确实已经离世,但不影响其姓名权和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邓丽君有3个哥哥、1个弟弟,目前尚有包括邓长富在内的两个哥哥在世。邓丽君无配偶和子女,父母离世,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邓长富兄弟可以对邓丽君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提出法律主张。

  在办案中,邓长富提起了诉讼,另外一个哥哥已经声明,对此案不会另行起诉。孙先生称,在平时,相关个人及组织若要使用邓丽君的肖像,一般由邓长富作出授权。

  在调解阶段,天利时代公司表示,愿意补偿1万元,但未得到邓长富一方的同意。案件未当庭作出宣判。(张剑)

【编辑:耿庆源】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