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韩星朴龙河原经纪人被判入狱8个月
2013年11月15日 18:21 来源:国际在线 参与互动(0)
已故韩国明星朴龙河的经纪人李某15日上午被法院以伪造文件,盗窃等罪名判处了有期徒刑8个月。
李某于2010年7月朴龙河自杀后不久,试图利用伪造的文件从朴龙河在日本的银行账户中取走2亿4000万韩元,结果因银行职员已经知道朴龙河自杀的消息而未遂。随后李某又于同月14日,从经纪公司盗走了总价值720万韩元的朴龙河写真集与大量的唱片和写真。
负责此案的法官在今天上午宣判时表示,李某伪造文件试图盗取2亿4000万韩元,虽然未得逞但金额巨大,而且他私自盗走朴龙河的遗物,对朴龙河的家人造成了精神伤害,因此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且不得缓刑。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