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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子丹告檀冰侵权 索赔500万元

2013年12月20日 17:17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香港著名演员甄子丹起诉内地青年导演檀冰(原名:耿卫国)名誉权纠纷一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索赔500万元成为庭审现场双方争议的焦点。

  甄子丹诉称,他应星光灿烂香港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之邀,出任电影《特殊身份》的主演,并担任该片的监制和动作导演。耿卫国在双方既无合同关系,也无雇用关系的情况下,于2012年4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甄子丹利用强权迫害大陆青年导演,致使其倾家荡产乃至电影梦一夜破碎的惨痛经历”、“呕心沥血三年的《终极解码》,在甄子丹的强权淫威下,在即将开机的一夜间夭折了”等不实言论。

  甄子丹还诉称,耿卫国散布“甄子丹以罢演为要挟,让成龙放弃《终极密码》监制职位;以撕毁和约为要挟,不允许韩庚参演《终极解码》;甄子丹司机杀死为赵文卓开车的司机”等谣言。甄子丹要求被告停止一切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报纸、网站上做书面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

  庭审当天,甄子丹因在外地拍戏未能亲自到庭,他的代理律师为其表达诉讼请求,他称,耿卫国的诽谤造成了甄子丹社会评价降低,经济损失显而易见。他表示,可以放弃经济索赔,但坚持精神损害赔偿500万元。

  被告耿卫国的代理律师表示,耿卫国在公开场合所言均为事实,新闻发布会后,甄子丹不仅没有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反而获得了巨大收益,不存在任何实际损失,更别说赔偿了。而甄子丹也未提供精神鉴定之类的检测报告,也未能提供可以让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甄子丹因耿卫国的行为遭受精神伤害。

  耿卫国的代理律师称,甄子丹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证据有重大瑕疵,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合议庭决定就相关英文协议书给予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在告知各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后,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 本报综合消息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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