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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卸任“美丽春天”法人 仍为企业自然人股东

2013年12月27日 09: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李亚鹏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近日被指涉嫌多项违规,李亚鹏本人被指同时担任基金会和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借公益敛财。记者昨日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此前一直由李亚鹏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由张萍接替李亚鹏担任法定代表人。

    网友“周筱赟”日前在其微博发文称李亚鹏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书院中国”)涉嫌多项违规,包括该基金会名称涉嫌违规,李亚鹏涉嫌违规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周筱赟”的微博还指出,去年该基金会财务报表各项支出总和与总支出不符,有5万元左右的差额,并指出李亚鹏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

    23日,“书院中国”的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回应称:正在协助北京市民政局依法调查。昨日记者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此前一直由李亚鹏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月20日发生信息变更,由张萍接替李亚鹏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资人信息一栏显示,李亚鹏出资9.5万元,张萍出资0.5万元,二人均为自然人股东。上述企业目前由张萍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李亚炜任监事。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记者曾致电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处工作人员称,“书院中国”确实是2012年在北京市民政局进行的登记,李亚鹏在登记注册时,本人应承诺过,未在其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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