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卸任文化公司法人代表 基金会支出未超标
网友“周筱赟”日前在其微博发文,称李亚鹏及其担任法人的“书院中国”涉嫌多项违规。昨日有记者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此前一直由李亚鹏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月20日发生信息变更,由张萍接替李亚鹏担任该企业法人代表。
“李亚鹏投资中200万元为注册资金,不能动”
社团办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并对包括李亚鹏本人在内的多方进行调查取证,结果会在调查清楚之后,尽快向公众公布。
问及“书院中国基金会”在民政局注册的情况,社团办表示,“2012年5月,李亚鹏等举办人在北京市民政局依法登记了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按照相关规定,基金会的注册资金是200万元。 ”按照这个说法,李亚鹏之前在发布会上披露的自己捐出240万元,其中有2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是不能动的,社团办肯定了这一说法。“是的,基金会的净资产不能低于注册资金要求的最低限额。按照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被撤销或者法人代表变更,这200万元也会作为公益基金继续投入公益事业;如果进行法人代表变更,还要会计师事务所对离任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书院中国基金会’工资和行政支出未超标”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书院中国基金会”是否达标?社团办回应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符合这一要求。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书院中国基金会”是否超标?社团办表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符合这一要求。
最后,记者问到非公募基金会是否可能借公益之名“敛财”,社团办称,“基金会是非营利法人,从事的是公益事业,需要投入很多资金。大家担心名人基金会利用公益赚钱,是对基金会缺乏了解。基金会不是基金公司,不能赚钱,反而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