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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夫妇超生被“罚”748.78万元

2014年01月10日 09:33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9日从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该局已向陈婷、张艺谋夫妇寄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54元,二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须一次性缴清。

  2013年11月底,陈婷、张艺谋派代理人来无锡接受调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滨湖区计生局先后组成9个调查组,赶赴北京、广西、四川等多地实地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定,三个子女出生前一年度,即2000年、2003年和2005年陈婷、张艺谋的个人收入,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因此,调查组重点围绕这三个年度的收入依法开展全面核查,最终认定:在2000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760元;2003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1062760元;2005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518590元。总计为358.41万元。陈婷、张艺谋对三个年度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做出了书面承诺。

  虽然被“罚”了“巨款”,但网络上对张艺谋夫妇的总收入依旧存在不少质疑,尤其是2000年张艺谋个人收入仅为2760元,更是引发网民强烈“吐槽”,不少网民希望滨湖区计生局相关调查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此能有一个清楚的解释和说明。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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