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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局打击“偷”票房行为 出新标完善售票系统

2014年01月23日 16:4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全国电影票房达217.69亿元,令中国电影人欢欣鼓舞。但昨日有媒体爆出,217.69亿元并非中国电影票房最真实的数据,而应为241.88亿元左右。据爆料称,我国每年的票房数据都比实际情况要“缩水”10%左右,偷漏瞒报现象成为业界的潜规则,并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税收入与创作者的积极性。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和《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为打击偷漏瞒报票房现象打出了一记重拳。

  偷漏瞒报 愈演愈烈

  早在2010年,不法影院的偷漏瞒报票房现象已经走入大众视线,引发业界哗然。一些影院为了减少电影专项管理资金和营业税的上缴额度、缩小与片方分账的票房基数,采取了销售手工票或与影片不对应的电影票等手段,还有一些影院甚至安装了多套计算机售票系统,将偷漏瞒报行为从人工化“升级”到系统化。

  这两年,中国电影市场规模保持每年30%左右的增速,但据内部人士爆料称,每年计算机售票系统统计的全国电影票房比市场真实数据“缩水”达10%左右。由此计算,2013年全国电影总票房远不止217.69亿元,而应为241.88亿元左右,被偷票房达24亿。按照分给制片公司总票房40%的比例来计算,每年拍电影的那些制片方总体损失至少有20多亿元,按照制片成本估算,这些钱够拍12部《让子弹飞》、40部《致青春》、60部《小时代》……

  随着影院偷漏瞒报票房行为愈演愈烈,其对产业和市场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票房不仅是影院、院线与片方、发行方分账的依据,也是影院上缴国家5%电影专项资金和3.3%营业税的依据。在“缩水”的票房面前,不仅电影专项资金和国家财税收入打了折扣,片方、发行方的经济利益也会受损,最终对产业和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确立新规 一记重拳

  据了解,我国凡是加入院线进行商业运营的电影院,都必须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除二级市场包场放映外,目前的票房统计主要以计算机售票系统为准。此次发布的《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是对2005年的《技术规范》的首次重大调整和修订。与2005年颁布的规范相比,新标准完善了系统售票服务与管理功能,并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了国家平台真实有效地接收影院所报数据,同时还在原有备案准入的基础上增加了影院安装验收、使用抽查等措施,确保影院规范使用票务系统,杜绝双系统偷漏瞒报等行为。随后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则强化了对票房软件市场准入和市场应用的管理,加强了行业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标准、新规定的出台,被视作政府主管部门规范电影市场的一记重拳。不过,行业内部最关心的还是新文件的贯彻执行力度。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表示,新标准、新规范还将在实践中得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新问题,完善相关措施,保证电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张艺)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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