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琼瑶控诉《宫3》抄袭 于正回应称皆为巧合和误会

2014年04月15日 22: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 高凯)15日,《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在网络发表并引发各方关注,该文直指内地热门影视编剧、制作人于正,称其正在热播的新剧《宫3》大量抄袭琼瑶旧作《梅花烙》。

  近日,于正的《宫》系列电视剧《宫3》在湖南卫视热播,引起网友热议。宫系列电视剧共三部,第一部宫锁心玉(宫1),第二部宫锁珠帘(宫2),第三部宫锁连城(宫3)。开播数日,就有不少网友截图留言称《宫3》的剧情和琼瑶经典老剧《梅花烙》很像。于正此前接受媒体采访谈及此事称:“没文化才说我抄袭。”

  4月15日下午,台湾著名作家、编剧琼瑶通过名为“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写信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和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李京盛司长,指证于正《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剧情并列举出许多证据。琼瑶在微博称:“这是我最沉痛的心声!要说的话,都在这封信里,希望各位媒体,体谅我心力交瘁,不要采访我。也希望有正义的朋友,拒看于正电视剧。明知他会利用我来抄新闻,却被欺凌到无法保持沉默。今年四月很黑暗,爱我的亲们,请不要祝我生日快乐!我的心会与你们同在。--琼瑶”

  随后,于正在微博发文,依旧否认抄袭,“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

  在微博中于正恭敬称琼瑶是言情剧鼻祖,他指出:“《宫锁连城》的剧本也第一时间交给了您的公司创翊文化,在得到贵方对剧本和合作的肯定之后,我们与您公司艺人麦迪娜也第一时间签订了演出合约,相信当时您和您的公司都没有认为这个剧本有任何问题。”

  而在《宫锁连城》中琼瑶公司的艺人麦迪娜确实出演名为“百乐”一角色。对于正的这一说法,创翊文化经纪部总监傅琢玉表示:“我并没有看到这个本子,每个艺人有自己的经纪人,他们的经纪人会去处理他们的接戏工作。而且经纪人拿到的剧本也不是全部的本子,只是一部分。”

  对于此事,网友的态度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琼瑶,不但纷纷加入“举证”行列,更有不少留言称,“再不看于正的剧”。

  现年36岁的于正2003年7月签约台湾星之国际娱乐公司担任编剧,同年“于正工作室”挂牌,于正成为独立编剧。2008年7月,于正开始以编剧、制片人的双重身份制作电视剧。代表作品有《大清后宫》《美人心计》《宫锁心玉》《美人天下》等。

  于正的高产令圈内不少同仁咋舌,他的剧作风格也很鲜明——美女多,色彩美,节奏快,琼瑶式爱情,充斥着各种偶像化的桥段。他的剧常被归为“脑残剧”或“低龄弱智剧”,而且每一部都能刷新“雷剧”的下限,一播出就有各种吐槽争议如潮水般袭来,却又总能在骂声中,赢得令人羡慕的收视率。

  抄袭,幼稚,雷。关于于正的争议一直没停,网友送他“于妈”和“于抄抄”的称号。于正对此曾表示,“你要知道,在这个圈子里,名气才是你实现理想的最好保护伞。”(完)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