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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版权引纷争 编剧芦苇:有异议可以沟通

2014年04月23日 14: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4月22日,著名作家、知名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通过律师发声,称内地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

  声明表示,电影《霸王别姬》版权不属芦苇所有,《霸王别姬》电影剧本一切版权均归属于汤臣电影公司,芦苇已就其完成改编台词本部分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其对电影剧本并不享有所有权、发表权、出版权及使用权等权利,严禁芦苇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表或使用《霸王别姬》电影剧本。

  与此同时,汤臣(香港)电影有限公司也发函,称《霸王别姬》系汤臣于1993年投资并发行的电影,剧本著作权归其所有。汤臣未有将该电影剧本出版之计划。任何未经汤臣书面许可出版、发行、修改及以任何形式使用该电影剧本之行为均系侵权,汤臣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编剧芦苇对此回应道,他目前还没有操作《霸王别姬》剧本的出版计划,一切计划仅在脑海中:“如果他们对我出版这本书有不同意见,有异议,我们可以联系沟通。如果放到集子里,我也会打上‘李碧华原著’的名字,如果根据法理不允许我出版,那我不出就好了。”(至风)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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