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欠款被告未领传票 工作室:不存在借款问题
2014年04月29日 08:4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通州法院向媒体发布消息,称韩磊被人起诉拖欠245万元,法院多次联系韩磊及其经纪公司,但至今无人领取传票。
据原告韩岚起诉称,2008年期间,他与韩磊拟组建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韩磊要求,他向韩磊出借245万元作为公司出资款。公司成立后,经他多次催要,韩磊仍未偿还他上述借款,故诉至法院。
去年12月,韩磊音乐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公司在2011年交由呼和浩特市某区法院清算,法院目前正在依法处理当中。公司解散、清算是很正常的现象,不存在所谓股东之间借款的问题。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到庭,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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