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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明星“求原谅”时应先反思自己过错

2014年05月28日 09:4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另外一种不作死不会死!

  范协洪

  琼瑶正式起诉于正,李代沫请求改过自新,两个新闻同一天出现,我们却在网友们的评论中,看不到一丝“心疼”与“同情”。两人对待事件的反应截然不同。李代沫说他想要重回舞台,而触碰到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他,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并损失了大量的代言与演出机会,但很多网友似乎仍觉得难以原谅,而其下一张专辑、下一场演唱会,相信唱片公司和演出商会谨而慎之。

  另一边的于正,作为一个写剧本写到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人,即便被业内业外炮轰为“于抄抄”,却依旧我行我素地将自己的“创作”进行到底。因为他明白,凭着自己的话题度与收视率,即便总是“口出狂言”地得罪同行,依旧会有电视台会为自己的作品买单。这一次琼瑶的举动被网友称作“来伸张正义了”。法院判决结果如何我们并不知晓,但是于正在失去观众、特别是年轻观众的路上肯定是越走越远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便是我们对于两位早已成人的于正与李代沫行为的概括。古人说“浪子回头金不换”,那是对于一个人改变自我的评价。如果这个人是明星,我们的要求自然也就更严苛一些。毕竟那么多人都期待站到舞台的中央,那么,我们自然会思考一番,为何要将那些触犯法律或者人格遭到质疑的人再摆上这个位置?

  犯错的明星们总说希望社会大众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甚至其亲友常疾呼“别毁了一个年轻人”,但是他们并非无知孩童,在吸毒、抄袭这类大是大非的事情上犯错怎能不付出代价?如果李代沫与于正在早前的日子里,少一些炒作的行为,多一些真挚的作品,相信人们此番的态度也并不会出现几乎一边倒的态势。这些年我们常说“不作死不会死”,在不解大众为何这番苛待自己之时,还是先请那些明星们回想一下自己曾经做过些什么吧!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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