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评:李代沫不宜再当明星
5月27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李代沫被从轻处罚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
明星涉毒,前赴后继。
近年来,先后有张元、景岗山、满文军、谢东、张默等以身试法。如今,光头李代沫又栽了。
十五年前,我曾经采访过戒毒所,见过吸毒者,那悲惨的场面不忍再睹。太可怕了,沾染毒品,能毁灭一个家庭。所以,一看到明星吸毒的新闻,气就不打一处来,就要写文章痛批之。
我看到同为《中国好声音》学员的吴莫愁,面对媒体为李代沫求情:“其实我们在比赛时,代沫特别可爱,就是一位喜欢唱歌的大男孩,没有沾染这些坏习惯。希望大家能够原谅他。”“我在这里恳请大家,能够对代沫宽容一点,给代沫一个机会和空间,他一定会为自己所犯下的事情负责。”作为朋友,为他求情,情有可原。但是吴莫愁应该清醒,代沫是涉毒!涉毒就该付出代价。
我们是不是对“瘾君子”过于宽容了。过分宽容,就是纵容。谢东吸毒“三进宫”,他也是起过誓、流过泪、道过歉的,结果不是一吸再吸吗?这就是纵容的结果。明星们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吸一口,怎么了,岂不知毒瘾能让家破人亡。如果不通融,不宽容,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侥幸心理就连根拔出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代沫所在公司并未放弃他,还有很多公司找他演出,目前已有二三十场商演敲定。
李代沫所在公司不放弃他,很人性化,讲的是人道。但是让他再到舞台上,非常不妥。透露“目前已有二三十场商演敲定”的信息,明显有炒作之嫌。服刑还没出来,改造结果还未知,就先安排好演出了。这合适吗?靠谱吗?
当年,日本明星酒井法子涉嫌吸毒被判一年半监禁,缓期三年执行。我看到报道,法官对酒井法子说:“你是一个艺人,你可以在电视剧和电影里扮演角色,但很遗憾这次是现实,希望你确实体会到现实的分量。”酒井法子被所属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解雇,接受了社会的制裁,在法律方面又被严惩,这表明日本娱乐圈对于艺人个人名誉的看重以及日本法律对公众人物的刚性约束力。
现在有个怪现象,越是“问题明星”,一旦复出,人气不降反升。炒作起来,一点不费劲。就跟一些小混混一样,从监狱出来,有资本了。动不动就喊:“爷进去过,怎么着!”
我曾经呼吁过,我们该理直气壮地培育自己健康的演艺市场,像培育农贸市场那样,不给那些假冒伪劣的“臭鱼烂虾”提供摊位,更不允许他们用喇叭在市场上来回兜售,这样,慢慢地,市场就健康了,纯洁了。作为消费者,我们也该睁大眼睛,别被明星们的光环晃花了眼。
还有,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明星进行有效约束。比如,不能再为这些涉毒的明星们提供任何登台表演的机会。一旦涉毒,立即驱逐演艺圈,就像腐败分子必须开除公职一样。他们出狱后,当然可以干别的,比如卖包子,比如修鞋,就是不能再成公众人物。只有这样,才能给别的明星形成威慑,让别的明星知道毒品不可碰,毒品就是高压线,触之则身败名裂。
网友很有智慧。他们已经把李代沫当成了反面教材。
李代沫曾经在《中国好声音》舞台上,以一曲《我的歌声里》走红,如今网友替李代沫创作“自白书”吸毒版《我的歌声里》:“没有一点点防备,来不及四处逃避,警察突然出现在我出租房里……毒品远离,别当儿戏,我叫代沫李……为了寻求刺激,忘乎所以,剩下的只是杯具。”
我建议,我们的娱乐明星们都该到戒毒所看看,现场感受感受吸毒之害!希望不再有涉毒的明星钻出来。(逄春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