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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被批捕 律师:认罪态度好,可能会减轻处罚

2014年09月18日 10:27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9月1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批捕。

  该微博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艺名:房祖名)批捕。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公安机关将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据悉,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陈祖明容留他人在其暂住地吸食毒品,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8月18日北京警方证实,香港演员房祖名和台湾演员柯震东于8月14日在北京因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位于东直门的住所缴获大麻共计110余克。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柯震东则有两年吸毒史,第一次吸毒是在房祖名家中。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庞理鹏律师分析认为,虽然房祖名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判处其缓刑。因为他不存在自首情节,且吸毒时间较长,多次聚众吸毒,从情节上看应该比此前的歌手李代沫更严重。如果认罪态度好,且有立功表现,可能会减轻处罚。但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才可能会判处缓刑。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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