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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遇害侵权案终审:爆料人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2014年09月22日 16:08 来源:贵州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微博认证博主“巨春雷”(原龙腾艺都营业投资有限公司娱乐事业部总经理),最近因微博爆料姚晨婚内出轨广受关注。其实,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爆料。2012年,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刺杀身亡,周成海随后自杀。“巨春雷”事后爆料,称白静有男小三,两人骗周成海财产,白静起诉离婚惹怒周成海等。此后,白静父母起诉巨春雷侵权,并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认定巨春雷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判决驳回白静父母诉求。记者昨日上午获悉,三中院终审驳回白静父母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2年2月28日,青年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刺杀身亡,周成海随后自杀身亡。当日下午3时07分,“巨春雷”微博爆料此事后,连续发布三条微博,公布白静被刺杀、周成海抢救无效身亡、两人积怨已深等有关消息。次日,“巨春雷”发长微博,爆料两人之间涉及第三者、经济纠纷、周母病中受刺激而死等。

  白静父母认为,“巨春雷”在对事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捏造情节,并通过网络发帖、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大肆散布不实言论,对白静的人格进行恶意侮辱。即使假定“巨春雷”的言论属实,也侵犯了白静的隐私权。2012年8月7日,白静父母起诉巨春雷侵权,要求巨春雷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巨春雷”则表示,他说的全部是事实,没有任何诽谤、侮辱的内容,他披露事实并非炒作,他没有侵犯白静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2012年12月,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周成海的刑事报案材料、周成海哥哥的证言等足以确认,“巨春雷”言论中的事实陈述部分真实,并非虚构,故不构成诽谤。“巨春雷”的言论虽涉及白静婚姻、情变等隐私,但不构成侵犯隐私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白静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白静父母不服上诉。记者昨日上午获悉,近日三中院终审判决,驳回白静父母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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