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张馨予名誉侵权案尘埃落定 被告已支付赔偿款

2014年10月09日 07:5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张馨予名誉侵权案尘埃落定

  张馨予名誉侵权案昨日再出新进展,被告人夏萨沙所需支付之赔偿款项昨日已发还张馨予代理人,历时两年的案件终顺利执结。

  因在微博上指称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夏萨沙被判以名誉侵权,并于2013年10月9日生效。在经历了强制扣划、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冻结股权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后,夏母于2014年8月现身法庭,代其交纳了全部赔偿款及2万元罚款,并于9月12日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昨日经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证实,夏萨沙赔偿款项已发还至张馨予代理人,历时两年的名誉侵权案顺利完结。(聆君)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