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回应"盗墓"争议:已发函解除与李少红经纪合同
2014年12月06日 16:50 来源:大连晚报 参与互动(0)
12月4日中午,李少红通过微博发声明称《盗墓笔记》违规使用其旗下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对此行为提出严正抗议,并要对该剧五大出品方提出法律诉讼。当日下午,盈科王军律师在微博上代杨洋发表声明,对此事作出澄清,表示杨洋已于今年4月底向荣信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经纪合同,此后以个人身份签约演出。
不过李少红方律师杨希光却认为:“4月提出解约,实际还没有解约,申请仲裁也并未出最终结果,就算是今天解约了,也是明天生效。经纪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就算申请仲裁,但裁决没有出来前,杨洋还是属于李少红公司艺人。这是法律常识,大家都能理解。”
【编辑:唐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