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张默出庭神情严肃 坦言:将尽力弥补对家人的伤害

2015年01月28日 15:09 来源:城市商报  参与互动()

  昨天,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由于有自首行为,且认罪态度良好,张默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张默出庭神情严肃张国立夫妇未陪同受审

  昨天上午7点30分,押送张默的警车进入海淀法院,坐在车厢后排的张默憔悴地出现在众人视线中,望向守候在法院门口的人群,这也是张默时隔六个月后首次露面。此次案件审理有海淀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共70余人参与旁听,而张国立、邓婕则没有出现在公众视线中。

  10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审判员宣布开庭后,张默被带上法庭。张默身穿红色卫衣、灰色运动裤,神情严肃,略显紧张。随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2014年4月至6月间,张默在东城区其住所内容留吴某某、周某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

  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张默表示同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张默也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出具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默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了2014年4月至6月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默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予以认可。

  自首且认罪态度好 获刑六月或明天获释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

  被告人张默在最后陈述时也表示,他每一天都在反省错误,以后再不会犯了,将尽力弥补对家人和关心他的人的伤害,他错了。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羁押,获刑半年,推测将于1月29日零点获释。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