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邓丽君全传》侵权案二审开庭 出版社称获得授权

2015年01月28日 18:18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邓丽君全传》侵权案二审开庭出版社称获得授权
邓家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摄/记者 洪雪

  认为《邓丽君全传》擅自使用邓丽君姓名、照片并披露“情史”,邓丽君的哥哥将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院,一审判决出版社赔偿12万元后,出版社上诉。今日上午,该上诉案在二中院开庭。

  邓先生诉称,《邓丽君全传》一书由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发行,由师某、楼某编著。在书名、封面、书脊、内页等众多显著位置突出使用“邓丽君”姓名,系侵权行为,该书使用邓丽君照片500幅,侵犯了邓丽君的肖像权。

  此外,书中还以“首次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擅自披露邓丽君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了邓丽君的名誉权。他起诉要求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书籍,销毁已发行及库存图书,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1万元。

  出版社表示,2004年,邓家人出版邓丽君的画册,作者师某是大陆版本图书的著作权人。涉案的《邓丽君全传》是《邓丽君私家相册》一书的再版。出版社得到了合法授权。

  这本书并无侮辱或诽谤的内容,披露“情史”也是此前经邓家人审订的内容,并非“擅自披露”。西城法院一审判令出版社向邓先生书面致歉,赔偿12万元经济损失后,出版社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邓先生没有出庭,而是委托代理人出庭。

  出版社方表示,他们拿到了授权,并进行了合理审查,他们认为一审判决无事实依据,希望二审纠正。

  “我们虽然对一审判决也有不满,但是我们尊重一审判决。”邓先生的代理人表示,一审判决虽然认定出版社侵犯了邓丽君的肖像权,但是并没有判决登报道歉,而该书发行量很大,近10万册,因此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很大,所以应该判决在全国媒体上道歉,另外一审判决并没有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出版社表示,在一审审理时,出版社已经停止了该书的出版,该书出版数量为5040册,而不是邓先生一方称的10万册,而且出版社同意将该书获利分给邓先生。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 洪雪)

【编辑:李萌】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