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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被指抄袭 总制片人:要与造谣者死磕到底

2015年10月21日 09:2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肖扬)票房一路飞涨的同时,《夏洛特烦恼》却有了新的烦恼——被曝涉嫌抄袭。对此,10月19日,此片通过律师发表严正声明,称《夏洛特烦恼》无涉版权侵权。影片总制片人刘洪涛也以长微博的形式,回应了抄袭一事,并强硬表态称“要与造谣者死磕到底”。

  《夏洛特烦恼》9月30日上映,目前票房已过12亿,但近日影评人文白撰文称《夏洛特烦恼》涉嫌抄袭好莱坞名导弗朗西斯·科波拉旧作《佩姬苏要出嫁》(也译为《时光倒转未嫁时》),并逐图逐条分析了两片在结构和十几处细节上的相似点——穿越回高中、呛声老师、主角衣着被嘲笑等。

  针对此说法,10月19日,《夏洛特烦恼》片方通过律师发表声明函,称电影及同名话剧《夏洛特烦恼》均系由编剧及作品的主创团队独立创作完成:“电影《夏洛特烦恼》系由开心麻花同名话剧改编而来。话剧剧本系由编剧彭大魔、闫非于2012年9月独立原创完成。话剧并于2012年11月首次公演,至今已经演出超过五百场。” 片方表示,电影《佩姬苏要出嫁》并未在国内有过广泛传播,话剧及电影的编剧等主创人员在看到“文白”的侵权文章前,均未看过电影《佩姬苏要出嫁》或接触过剧本,不存在侵权文章中所称抄袭该影片的情况。

  片方称,《夏洛特烦恼》与《佩姬苏要出嫁》两影片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故事创作、人物形象塑造、情节设计等具体表达上,不存在实质性相似。而侵权文章以影片“对比截图”的方式列举所谓“抄袭”的情节点,有刻意误导公众之嫌。所以,更不存在侵权文章中所谓的“全片抄袭”。 片方有关律师则表示:“《夏洛特烦恼》无端遭受抄袭指责,律师代理维权工作全面启动。同时作为琼瑶《梅花烙》维权案的代理律师,法律认知与经验让我们可以下结论,《夏洛特烦恼》无涉版权侵权。”律师函要求侵权文章的发布主体应就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责令发布主体删除侵权文章,向影片出品方以及影片主创团队道歉以消除影响。

  此前,导演之一闫非表示《夏洛特烦恼》的灵感来自2010年天涯社区的一篇热门帖子,“大意为‘假如有一天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趴在高中的课桌上,阳光洒进教室,你忽然发现现实的一切原来都是一场梦。’这篇帖子让我们有了很强烈的回顾青春的冲动。创作过程中还发现一篇很有感触的帖子,一位吧主调侃说:‘我要回到1997年了,你们需要我带回去什么?请留言……’同样得到了网友五花八门的回复。这些都是我们灵感的来源。”闫非称他们在剧本框架搭建上也非常纠结,担心这是一个俗套的故事,有和别人撞衫的风险,但他和《夏洛特烦恼》的另外一位导演彭大魔都知道节操对于创作者的重要性,坚持原创一直是他们严苛遵循着的底线,对于“抄袭”二字决不能容忍。

  作为当事另一方的文白昨日截至发稿前未对《夏洛特烦恼》片方的律师函作出回应。但在之前,他曾表示不接受对方的任何指控,目前还没有跟开心麻花团队有过任何沟通。对于开心麻花的指责,文白则撰写了长文,再次详细罗列了《夏洛特烦恼》与《佩姬苏要出嫁》在立意、结构、角色等多方面雷同的地方,以论证其抄袭的说法,并称自己没有刻意误导、没有信口雌黄、没有获取利益等。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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