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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判改名 原告未索赔

2016年01月06日 14:41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在2012年却被80后小伙金阿欢状告其“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有媒体第一时间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对事件将会出示公开声明,记者也采访到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他表示该案件并未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原告金阿欢只希望江苏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名称。

  事件回放

  温州小伙状告《非诚勿扰》商标侵权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很火爆,影响力巨大。2012年,这档名牌栏目却遭遇了开播以来首个商标侵权诉讼。起诉的是温州小伙金阿欢,因为经营着婚恋交友服务公司,常常被人误认为与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有关,他十分苦恼。当时金阿欢称,他早在“非诚勿扰”开播前就已申请了“非诚勿扰”商标,并在“非诚勿扰”开播8个月后取得了商标注册证。

  “江苏广电总台这是商标侵权,”金阿欢决定讨要说法,2012年他一纸诉状将江苏广电总台告到了南京玄武法院。当时江苏广电总台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商标侵权纠纷,却认为“非诚勿扰”栏目无论从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金阿欢的明显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 本报综合消息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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