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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胜男称遭《芈月传》剧方贬低 剧方明斥其侵权

2016年04月12日 09:51 来源: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昨日,电视剧《芈月传》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斥责蒋胜男无良炒作,并指出蒋胜男的小说营销行为涉嫌严重侵权。

  上周,《芈月传》主创在台湾地区开展宣传活动。4月4日,该剧在台湾地区开播。《芈月传》官方微博称,蒋胜男的同名小说也选择在台湾同步开售。

  4月9日,蒋胜男本人发布微博,称自己遭受“一场精神摧残的暴力事件”。他认为《芈月传》在台湾地区的播出版没有打“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字幕。对此,剧方发表声明称权利人与台湾播出方在合约里明确约定,必须按照大陆播出版本的片头片尾字幕播放。播出电视台于昨日提供了播出节目截图,证明蒋胜男所称无其字幕一事纯属捏造。

  此外,蒋胜男还贴出一篇《郑晓龙:早知如此纷扰宁可不拍<芈月>》的报道,称其对媒体进行对原作者及作品内容与任务的贬低,并进行一些暗示诱导。在报道中,郑晓龙称蒋胜男所编的剧本展现价值观不符合主流观念,拍成电视根本不可能通过审查。称蒋胜男笔下的人物设计和故事关系经常混乱,不修改根本没法用。郑晓龙表示,肯定蒋胜男对剧的创意贡献,但不堪其烦扰,对此次合作后悔至极,早知就不拍这个剧。

  对此“贬低”,电视制作方并未正面回应。而是指出,蒋胜男借助《芈月传》开展其小说营销,涉嫌严重侵权。认为其擅自在小说封面上打上有郑晓龙执导,孙俪主演的宣传词进行不正当竞争,表示将立即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权。

  截至发稿,蒋胜男对此声明还未发布回应。(见习记者 李金哲)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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