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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武林外传》票房纠纷判决 投资方获赔近500万

2016年06月21日 10:4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杜恩湖)尚敬执导的电影《武林外传》在2011年贺岁档赢得近3亿的票房,成为当年贺岁的一匹黑马,两家投资方却因分成,打起了官司。

  2012年6月,电影投资方之一的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盟影业”)董事长、金牌制片人郝亚宁,就该影片的投资合作及收益分成事宜,对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旗下的制片分公司(“中影”)打起了长达3年多的官司。

  2013年11月7日,制作方之一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状告中影集团,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时隔三年,2016年6月21日早间,华西都都市报记者从北京独家获悉,北京一中院日前对电影《武林外传》票房纠纷案作出了判决:判决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制片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四百一十五万四千一百二十六元一角五分及利息(以四百一十五万四千一百二十六元一角五分为基数,自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北京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高兴地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我确实打赢了中影集团的《武林外传》的票房分成官司。北京一中院判决中影集团应该支付我的投资款400多万外加利息共近500万,已于十天前全部打到了我的帐上。我作为北京一家民营影业公司,能在这场与国企官司中胜诉,我真诚感谢法律的公正。感谢北京一中院对此案的公正判决!中影集团是电影界的老大哥,今后,我仍然愿意与中影集团合作拍电影。”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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