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之上》被判侵权《敖包相会》 制作方赔2万
2008年12月24日 07:5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日前,一中院终审判决《月亮之上》侵犯《敖包相会》著作权,判决《月亮之上》制作方赔偿《敖包相会》著作权人色日玛2万元,并停止使用与《敖包相会》相同的部分。
“十五地月亮,升上了天空哟,为什么旁边没有云彩?”这是色日玛之父通福,在1952年创作的歌曲《敖包相会》中的歌词,创作时,通福参考了蒙古族民歌《韩秀英》的曲调。
2006年4月,色日玛发现《月亮之上》六小节与《敖包相会》前六小节相同。色日玛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
案件审理时,被告认为涉案6小节来自民歌《韩秀英》,并非抄袭《敖包相会》。
一中院将通福歌曲手稿与民歌《韩秀英》进行对比,发现涉案6小节中,除其中一节完全相同外,其他部分差异显著。
法院认为,《月亮之上》有6小节与《敖包相会》曲调基本相同,其制作者、作者等侵犯了色日玛的著作权。
一中院终审判决色日玛获赔2万元,并判决《月亮之上》再行录制时,不得使用《敖包相会》曲调。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常鸣)
【编辑:张中江】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