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梅州12月19日电(张乾铄 许青 妍菡)广东侨乡梅州市19日向社会通报,即日起该市实施《梅州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凡在该市范围内举报消防违法核查属实的,当地消防局将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为举报案件相应罚款金额的20%,最高奖励额度为10万元。
《办法》明确指出举报投诉的内容为“三合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自动消防设施、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疏散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梅州市范围内发现《办法》所列四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函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梅州市消防局防火处人士称,《办法》的出台将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动“清剿火患”战役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这也是梅州消防支队在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中,发动社会力量围剿火患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为保护举报人权益,该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信息。除受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举报人员信息的材料,以确保举报人员安全。
此外,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视为举报人主动放弃,且对同一事项不实施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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