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出台授予涉侨人士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江苏侨网消息,10月3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连云港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办法》共15条,对授予荣誉市民的依据条件、对象、审批程序,举行授予仪式,以及获得荣誉市民称号者、享受的利于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正式实施,对为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的外国友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等以及其他非本市公民授予荣誉市民,是对他们为连云港市作出突出贡献的认可和褒扬,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为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有利于引导和影响更多的人关注和投身于连云港市的建设与发展,也有利于连云港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交往,提升连云港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于广举)
【编辑:邹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