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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办主任新年专访:广东让华侨权益保护有法可依

2014年01月22日 1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杨凯淇)经过广东省侨办历时8年的努力,《广东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终于被纳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4年正式启动立法工作。该条例有望成为中国首部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法。广东省侨办主任吴锐成说,“这个过程可谓是‘上窜下跳,左右联动’。”

  吴锐成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说,《广东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推动立法工作在2006年就已开始,期间,广东省侨办曾召开数次座谈会、协调会,组织人员到海外调研,又多次走访国家有关立法机构和到外省学习取经。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初稿)共五章四十六条,涵盖华侨投资、捐赠、财产、社会保障、教育、计划生育、人身、政治等八个方面权益。

  最近10年,广东省共制定或修订出台了33项涉侨政策法规,涉及华侨、归侨侨眷的经济、社会、教育及生产生活等方面,初步建立起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框架,主要围绕维护涉侨基本权益、回应侨胞新需求、解决涉侨民生难题、解决涉侨遗留问题等四个方面内容。

  广东是中国最大的侨乡省份,侨务资源丰富,侨情相对复杂。尽管侨务部门在推进侨务政策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难题,但也总结了很多经验。

  “制定好侨务政策法规,是最好的为侨服务,是最实在的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吴锐成指出,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多,海内外侨胞要求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期待越来越高,诉求也越来越多元和复杂,侨务部门必须始终关注侨胞权益和呼应侨胞需求。

  他补充说,侨务部门推进涉侨法规建设必须重视实践性和操作性,尽量避免空洞笼统。当在较大范围内出台政策的条件不成熟时,要选择涉侨问题表现突出、解决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或领域,开展立法实践、试点工作。

  “同时,由于涉侨立法牵扯面广,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多,侨务立法必须做到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吴锐成说,下一步广东省侨办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有关部门加快立法步伐,争取《广东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在2015年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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