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非:华侨权益立法地方可先行先试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何亚非在浙江省杭州市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四省市侨办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李晨韵 摄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何亚非在浙江省杭州市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四省市侨办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李晨韵 摄
中新网杭州1月22日电 (记者 徐乐静 实习生 钱德怀)1月22日下午,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何亚非在浙江省杭州市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四省市侨办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建议地方先行先试开展侨务立法工作。
浙江、江苏、福建及上海东部四省市是全国重点侨乡,其侨务立法工作备受国务院侨办关注。当天,四地侨办负责同志就华侨权益保护及华侨回国定居工作情况作汇报和交流,并提出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何亚非对于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半年多以来,各地侨办在受理、审批华侨回国定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各地侨办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华侨回国定居受理和审批职责,并树立为侨服务意识,创新和改革工作方式,扎实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工作。在华侨权益立法方面,地方侨务部门特别是侨务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要先行先试,为全国华侨权益立法累积经验。何亚非要求,地方侨务部门应该相互交流涉侨政策法规工作,并注意加强与国务院侨办的沟通交流。
何亚非还强调,各地侨务部门要做好人员、财政等准备,以适应华侨回国定居人数不断增长的态势,切实有效履行好华侨回国定居工作职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