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办表彰“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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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侨办表彰“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
2009年12月25日 15: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二00八年九月八日,“改革开放三十年侨资企业成就展”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开幕,正大集团、世茂集团等老字号的侨资企业均现身展会。由国务院侨办主办,中国新闻社等单位协办的成就展,彰显了侨资企业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而独特的巨大贡献,反映侨资企业的发展成就,展示了侨资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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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张冬冬)中国国务院侨办二十五日通过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发布表彰决定,宣布授予世茂集团等一百家企业“二OO六-二OO八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荣誉称号。

  国务院侨办开展明星侨资企业评选活动,目的是褒扬侨资企业对中国内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所做的贡献,增进社会各界对侨资企业的了解,进一步激发其参与中国经济建设、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热情,促进侨资企业的更大发展。国侨办在二00三年、二00六年已先后举办两次“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据介绍,此次评选的对象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内地设立并自愿参加评选活动的侨资企业。侨资企业是指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中国内地投资兴办,且其资本占投资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企业。

  国侨办规定的参评条件是:企业规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行业侨资企业中处于领先位置;销售收入和纳税额连续三年处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行业侨资企业中领先位置;评选年度内合法经营、环保达标、照章纳税,无走私、偷漏税,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国侨办经济科技司司长谭天星向中新社记者介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类的企业,优先考虑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相对控股的企业,优先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类的企业原则上不推荐。”

  入选的一百家侨资企业,从最初推荐的三百七十五家侨资企业中评选产生。这三百七十五家侨资企业的外资来自于二十七个国家和地区。参选企业七成以上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尤其是福建、广东两大侨乡集中省份。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参选企业数量和比例均较上届有所提升,中部地区参选企业占总数不足一成。

  “尽管如往届一样,东南亚、香港知名华人财团在境内投资的企业占参选企业的大部分,但一些新华侨华人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且排名靠前。”谭天星说。

  此表彰决定同时宣布授予肖永亮等一百人“第二届百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荣誉称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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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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