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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六·三0”爆炸案六名疑犯被逮捕 2000年7月15日 08:34 中新社广州七月十四日电江门市“六·三0”爆炸案六名犯罪嫌疑人十三日被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被批捕的六人分别是梁清鸿(江门市土特产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烟花厂法人代表)、张汉强(江门市土特产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简友梅(外方公司代表兼厂长)、黄伟坚(烟花厂副厂长)、梁盛源(烟花厂副厂长)、丁克胜(烟花厂副厂长)。 “六·三0”爆炸案经有关部门初步认定,是由于江门市土特产进出口公司高级烟花厂包装二车间西侧面的工人在工作中操作不当,使包装二车间发生爆炸波及原料库,造成原料仓库发生大爆炸。由于原料库储存火药量过大,爆炸后使正在上班的工人逃避不及,造成该厂工人和附近工厂工人、居民死亡三十五人,失踪二人,受伤一百九十多人。 事发后,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经过缜密侦查,于本月八日将上述六人以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向江海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十一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检察机关对梁清鸿采取强制措施的提请(梁清鸿为江门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简友梅、黄伟坚、梁盛源、丁克胜作为厂负责人,对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仓库储存火药量过大,多次发生险情不及时整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梁清鸿、张汉强作为烟花厂法人代表和上级主管领导,把该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推卸给本公司的安全保卫部门,自己置身其外,严重失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以上人员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完)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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