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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乘客在郑州向车外丢废物吐痰要受处罚

2002年08月30日 09:39

  中新网郑州8月30日消息:自今年9月1日起,郑州市将对从车内向外抛撒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郑州市人民政府于6月27日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禁止从机动车上向外抛撒废弃物规定》的103号令,于9月1日正式施行。

  该《规定》要求,凡在郑州市区和新郑机场范围内运行和停放的机动车内的乘坐者,不得从机动车上向外随意抛撒各种废弃物、吐痰,否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责令其捡回或清除,并处以10元到50元的罚款。司售人员有权对乘坐人员向外抛撒、丢弃废弃物、吐痰的行为予以制止。

  另外,婚丧嫁娶车辆不得向车外抛撒纸花等物品,否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责令其清除,并处以500元罚款。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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