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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公告台湾记者赴大陆采访的联系方式(电话)

2002年12月24日 11:16

  中新网12月24日电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2月2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

  规定指出:从2003年1月1日起,台湾记者到北京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访,国务院台办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以及深圳市台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受理、审批;国务院台办只受理、审批台湾记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访和到北京市采访的申请。

  国务院台办新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新闻处以及深圳市台办新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新闻处具体负责受理、审批台湾记者的采访申请。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国务院台办新闻局电话:(010)68328263传真:68328245

  单位:天津市台办新闻处电话:(022)23032508传真:23032065

  单位:河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311)7903875传真:7903293

  单位:山西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351)4045661传真:4045656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台办新闻处电话:(0471)4951552传真:4812665

  单位:辽宁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24)23128398传真:23868326

  单位:吉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431)8902520传真:8904097

  单位:黑龙江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451)3603202传真:3603202

  单位:上海市台办新闻处电话:(021)62756797传真:62756961

  单位:江苏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25)3306057传真:3306057

  单位:浙江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571)87055067传真:87055964

  单位:安徽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551)3667553传真:3667553

  单位:福建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591)7817447传真:7855370

  单位:江西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791)6242885传真:6802722

  单位:山东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531)6904089传真:6914409

  单位:河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371)5937797传真:5961761

  单位:湖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27)87820295传真:87122089

  单位:湖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731)4302758传真:4302758

  单位:广东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20)83307341传真:83376511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台办新闻处电话:(0771)5882322传真:5874303

  单位:海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898)65349346传真:65334135

  单位:重庆市台办新闻处电话:(023)63651281传真:63651281

  单位:四川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28)87536755传真:87530811

  单位:贵州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851)5812003传真:5812003

  单位:云南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871)3102470传真:3102470

  单位:西藏自治区台办新闻处电话:(0891)6334917传真:6334917

  单位:陕西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29)5233524传真:5397005

  单位:甘肃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931)8416011━2531传真:8831467

  单位:青海省台办新闻处电话:(0971)8482427传真:8482430

  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台办新闻处电话:(0951)6087219传真:6087219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办新闻处电话:(0991)2301688━1306传真:2391319

  单位:深圳市台办新闻处电话:(0755)82099253传真:82099258

  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新闻处电话:(0991)2890515 传真:2899686


 
编辑:秦欣

相关报道:国台办修订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全文) (2002-12-02 15: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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