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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花季少年被同伴威逼自杀 父母获赔18万元

2003年01月07日 06:53

  中新社北京一月六日电(陈亚南)十四岁花季少年小亮被四名差不多同龄的同伴威胁恐吓,写下遗书后自杀身亡。今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四被告的监护人将共同赔偿小亮的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十八万七千二百元人民币。

  小亮等五人均为北京市顺义区杨镇人。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小亮骑车到村南去玩时遇到四名同村小伙伴。四人拦住小亮索要十元钱,小亮拿不出,四人便叫小亮去偷或者拿刀去抢,金额也变成了六百元,同时威胁说,若小亮拿不出,就要叫其“知道后果”。

  当晚六时,小亮回了一趟家后便来到顺义区某桥下,写下“他们要我的钱……被破(迫)去死……”字样的遗书后,便上吊自杀身亡。

  失去了爱子的小亮父母将这四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四人对小亮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因此给其父母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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