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提车等“潜规则”如何喊停?(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加价提车等“潜规则”如何喊停?(3)

2010年09月08日 19:1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消费者维权并非无法可依

  消费者个体面对这些行业“潜规则”往往无能为力。要不提车心切违心接受经销商的“隐形加价”,要不放弃心仪车型转向别的车型。反正一句话--“没辙”!

  “面对加价提车等汽车销售市场的潜规则,消费者并非无法可依。”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徐建明表示,价格法中就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根据价格法规定,发现后对经营者应处以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监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的行动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坚强后盾。据悉,浙江省工商局近六个月的专项整治中,一大批涉嫌商业贿赂、违法经销无合格证明零配件、违法收取加急费用、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注册商标侵权、违背购车人意愿搭售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的不法商家受到了勒令整改、罚款及停止营业的处罚。

  数据表明,今年一季度浙江省汽车消费申诉611件,而到了第二季度,汽车消费申诉明显下降,全省共受理了359件,同比下降41%,表明整顿规范工作已见成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同时认为,面对“加价提车”“强制搭售”“强制保险”等不合理行为,除了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外,消费者不仅要学会说“不”,也应及时向消保和监管部门投诉,共同遏制经营者和厂商的不法牟利行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工商、交通运输和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制止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4S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不少省市的工商部门也对加价提车开始了政策上的监管。(记者 屈凌燕)

参与互动(0)
【编辑:王峥】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