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凯迪拉克轿车被改坏后,车主史某将拒绝赔偿的改装者“挟持”,并强迫其写下欠条。近日,丰台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4岁的史某是天津一家婚庆公司的经理。2007年年底,他购买了一辆二手凯迪拉克轿车,并雇用北京的改装者潘先生将该车改成婚庆用车。然而,改装期间,潘先生不慎将该凯迪拉克轿车的一些部件损坏,史某为此支付了7万元修理费。
事后,史某多次向潘先生索赔,但潘先生总是避而不见。一气之下,史某找来多人在潘先生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围追堵截”。去年2月28日下午,史某在丰台区芳城园终于堵到了潘先生,并将他强行带到一个饭店包间内。其间,史某强迫潘先生写下欠条,并要求对方将3辆汽车做抵押。当晚,在跟随潘先生取车时,史某等人被巡逻的民警查获。
法院认为,史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对他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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