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投诉热点仍是质量、服务 与前年相比略增加(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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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投诉热点仍是质量、服务 与前年相比略增加(2)
2010年03月09日 10:0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积极参展:真金不怕火炼

  据了解,在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里,东莞市大部分车行都参加了各种就“3·15”举办的不同展会。

  有汽车经销商表示,以往有很多人在3·15期间都不敢参与展出,但是现在很多汽车经销商都乐于参加展会,参展就是要让自己所销售的产品展示在众人面前,让他们近距离地接触产品,了解产品。也希望能在展会中听到不同的意见,这样才能提高经销商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我们在本月13~14日在会展中心参展,希望广大的消费者能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新大地市场部相关人员表示。

  案例分析:

  记者从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处整理了几个相对典型的案例供消费者参考。案例当中,多是投诉汽车的服务与质量。

  希望这几个典型的案例可以给众多汽车经销商以及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提醒。

  案例1:汽车冷却液泄漏

  黄先生于2007年6月在东莞市某4S店购买一辆汽车,2009年3~4月期间,黄先生发现汽车冷却液指示灯亮红灯,冷却液低于其要求的警戒线,当年4月黄先生将车送到4S点检修并做了大保养。

  当时4S店答复称一个三叉管漏水。检修完成几天后,黄先生仍然发现冷却液继续有减少迹象,后来又去4S点检查。就这样,反复经过五六次,零配件换了几次,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2009年6月,黄先生的车保修期满。

  但到了2009年9月底,他将车送到4S店检修时,技术人员才发现缸盖里面有个洞,并要求维修费为3800元,全部需由黄先生个人承担,并且说已经过了保修期,厂家无法保修,需要自费,目前维修后此问题已解决。  

  处理意见:因车主未能提供发现汽车冷却液指示灯亮红灯、冷却液有减少迹象,2年或6万公里的保修期内在4S店内检查记录单据或相关资料,所以厂家无法保修需自费。

  案例2:索赔修理两年

  在东莞工作的陈先生于2007年11月在上海买了一辆汽车,但是后来买来的汽车不断出现问题,为此,陈先生两年来奔波各地4S店索赔修理更换零件。

  维修更换配件包括:电脑仪表、涨紧器、方向机、排气管、座位电动调节、中控按钮起泡,车窗异响、天窗下陷漏水、轮毂氧化、刹车响刹车盘刹车片、四门异响胶条更换、左下摆臂漏油、防尘罩破等。

  来回了5000公里后,还更换了发动机。后来又发现,投诉换回来的发动机在一个月后大面积漏油。

  因为发动机漏油问题,陈先生索赔到2009年11月2年保修期满前,经3个月时间多次奔波于各地4S店投诉均未得到重视和回复处理,但在投诉到媒体后,4S店回复并说服本人回到车户籍所在地南京更换新发动机及变更行驶证。

  但是更换之后回到广东才一个月就出现了机舱多部件大面积的漏油,空调没了(后来由广州4S店帮助修复),发动机底部,波箱油管,方向机油罐,机油滤罐,空调管等5个地方都发现滴漏油,投诉几次还是拒绝回复。  

  建议:陈先生可以持相关的票据与4S店进行沟通协调,也希望4S店能尽忠职守,为陈先生的车辆解决陆续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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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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