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指导意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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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指导意见

2010年08月25日 2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5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加强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引导,进一步优化城市群空间布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

  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引导和支持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我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群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切实加大对城市群发展的指导和支持,认真落实城市群发展的各项任务,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意见》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城市是重要的要素集聚区和经济辐射源泉,城市群是促进城市合理分工和拓展功能的有效形式,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中部地区是我国人口和城镇比较密集的区域,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为主的发展格局,在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中也面临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资源要素整合有限、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能力较弱、城市间分工协作程度较低等突出问题。引导和支持中部地区城市群加快发展,有利于加速人口和产业集聚,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培育壮大经济增长极,提升中部地区整体竞争力、激发市场潜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有利于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为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精神和国务院批复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城市群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一体化发展;着力加强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口集聚,有序推进城镇化;着力加强合作联动,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特色突出、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形成“两纵两横”经济带。通过努力,不断壮大城市群经济实力,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提高城镇化水平,把城市群建成支撑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经济增长极和促进东中西部良性互动、带动全国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区域。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编制提升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协调产业布局、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城市群发展空间。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遵循市场经济和一体化发展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把国家支持和自主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瓶颈,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开放水平,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功能互补,协调发展。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不断拓展优化城市功能,实现合理分工、优势整合,加快一体化发展。深化城市群间协调互动,促进共同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城市群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谋划城市群长远发展,注重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激发城市群发展潜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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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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