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立信(中国)政府与公共事务总监赵峻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内部来说,跨国企业都应该设立内部的商业贿赂管控机制严防此类行为发生,而从外部环境而言,政府应该营造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减少寻租空间的产生,这是跨国企业所期待的。”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重点查办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这些领域广泛存在着“暗标”等等潜规则,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和公平环境。
孔祥仁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营造良好的公平市场环境对于防止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至为关键,一旦市场公平的氛围被破坏,很容易造成企业之间通过贿赂来保证其利益兑现,而不再依靠实力来说话了。”(谈佳隆)
近年来部分跨国企业商业贿赂事件一览
1998年—2008年,戴姆勒公司在200多起海外交易中,向2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支付共约5600万美元的贿赂款。
2001年3月—2007年9月,西门子提供了至少4283次、总计约14亿美元的资金,用于行贿全球多个国家的政府官员。
2003年—2007年,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在约36个国家行贿约236次,贿赂金额超过685万美元。
2004年起,朗讯公司因涉嫌为获取合同向沙特阿拉伯官员行贿,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
2008年,美国《华尔街日报》披露,阿尔斯通集团涉嫌于1995年—2003年间为赢得亚洲和南美的合同而支付了数亿美元贿赂。
2010年4月,德国检察部门披露,3名惠普公司员工因涉嫌800万欧元的巨额行贿而遭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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