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龙虾事件解读:科学理性与经济利益的博弈(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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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龙虾事件解读:科学理性与经济利益的博弈(2)

2010年09月09日 10:08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因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从官方首次公布小龙虾事件到9月7日“初步意见”出台,期间相隔了半个月。而在这半个月里,围绕小龙虾事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当人们普遍谈虾色变,期待最终答案给出的时候,小龙虾及其市场的真实情况反而变得模糊起来。

  有说“一落千丈”,有说“影响不大”,甚至“销量不降反升”……

  一些受南京小龙虾事件波及的地方称,“本地龙虾可放心食用”。比如,某市通过媒体报道说,“昨天,市渔政站开展龙虾养殖安全检查。据了解,我市的小龙虾普遍采用生态养殖,龙虾品质较好,无需用药物清洗,本地龙虾食用安全。”

  在有商贩说小龙虾卖不掉,死了只能拿去喂鸭子的同时,也有小龙虾主产地——比如盱眙的一家饭店说,销量“反而增加了30%左右”。

  更有报道说某家餐馆“龙虾新鲜”,是“用高压喷枪清洗龙虾,从来就未用过‘洗虾粉’洗虾,顾客可放心食用。”

  让人们焦虑的是,围绕食用小龙虾是否导致横纹肌肉溶解综合症这一最关键的问题,有关方面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专家的说法也不尽相同,甚至互相矛盾。

  有专家说小龙虾中毒事件可能由未知毒素引起,也有专家说无法证明致病与吃小龙虾有关,或说与个人体质有关,或说与加工环节有关,比如洗虾粉会危害身体……

  官方的说法此刻也显得含糊。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称:“从养殖质量角度讲,小龙虾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南京市卫生和药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关于食用龙虾与横纹肌溶解症之间的关系,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切的关联”。

  此时,有关方面希望媒体“消除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结论

  完善机制科学面对

  专家介绍,小龙虾是存活于淡水中的一种甲壳类动物,学名克氏原螯虾,也叫红螯虾或淡水小龙虾。

  “致病毒素很可能来自小龙虾个体本身带来的毒素。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如果小龙虾个体本身带有毒素,这样的个体也是极少数的,可能是由于在某一水域食用某一种有毒物质引起的,但现在这些都还不能定论。”9月7日,中国疾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吴永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这意味着,小龙虾事件尽管没有最终“水落石出”——因为哈夫病的致病原因目前在全世界都还是一个未解之谜,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南京横纹肌溶解综合症患者与食用小龙虾有关,不吃肯定不会发病。

  日益发达的工业时代,出现食品风险问题也许并不奇怪,真正耐人寻味的是有关各方对类似事件的各自反应。而尤其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作为市场调节者和规范者,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如何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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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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