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晓春:国美不再需要强势的职业经理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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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晓春:国美不再需要强势的职业经理人

2010年09月10日 07:5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国美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的临近,由大股东提名进入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邹晓春也将于近日启程赴香港拜会机构投资者。9月9日下午,邹晓春在国美总部鹏润大厦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的专访。

  陈晓的三个“不妥当”

  NBD:国美董事会和大股东黄光裕的控制权之争闹得沸沸扬扬,您个人如何看待这次事件?您认为引发这场控制权之争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邹晓春:这次国美的事件表面看很热闹,但深层次的问题是管理层面和股东如何相处,企业的领导人怎么公平对待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等问题。

  我认为,这次黄总和陈晓先生争执的关键在于企业发展的方向问题,是国美发展路径之争。很明显,大股东认为,陈晓先生领导的董事局在企业发展方向上不对。其次,陈晓先生所言所行没有公平地对待每一个股东,至少大股东对他的公平性表示担心。陈晓先生的公开言论,包括“鱼死网不会破”、“黄先生的政治生命已经结束了”、“我们可以通过增发让他出局”等,已经表明,黄总不仅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得到。增发,作为股东授予董事局的一种权利,是在董事局维护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来行使的,而陈晓先生把这种授权变成了将大股东踢出局的手段,完全脱离了正常的逻辑。

  NBD:您认为陈晓没有公平对待大股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邹晓春:我认为陈晓在三件事情上做得非常不妥当。第一,引入贝恩资本时,贝恩所提出的有关股权、董事局席位、非上市部分必须委托上市公司管理三年等条件都同大股东利益息息相关,陈晓先生却一味排斥大股东的参与,大股东方面并不了解答应这些条件换来什么样的对价?让人很难签字。

  第二,陈晓先生没有履行好信托责任,没有站在股东立场上来做股权激励方案,而是出于某种个人目的。陈晓先生作为董事会主席只是代理股东行使这个权利(进行股权激励),但是否需要多听取员工和股东的意见呢?

  第三,5月11日,在大股东否决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对贝恩三位非执行董事人选的提案之后,陈晓当晚就临时委任了这三位被否决的董事人选。虽然董事局有权利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却没有权利否决股东大会的决议。

  大股东出事以后,一直希望能有大股东的代表进入董事局,对公司行使管理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但是一直没有得到陈晓先生的回应,他非常不恰当的做法就是 “去黄光裕化”——大股东有大股东的权利,难道因为大股东有刑事案件就剥夺了大股东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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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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