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调高儿童购票身高标准 严格学生票购买限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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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调高儿童购票身高标准 严格学生票购买限制

2010年10月30日 12: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铁道部客服中心网站消息,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新规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修改前,原先身高1.1-1.4m的儿童可购买儿童票,修改后的新规将购买儿童票的标准提高了10厘米,新规规定:“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随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1.5m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儿童票)。超过1.5m时应买全价票。”

  新规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其中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等情况将不能购买学生票。新增的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为:1.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2.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3.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学生票的使用也增加了限制,新规删除了“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新规扩大了伤残军人证和警察伤残证的有效证件发证部门,规定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

  另外对比老规则,之前普通车在开车两小时后都可改签,但新规修改为“改签车票须在开车之前”。但坐动车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时,当天都能改签。

  对于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车票回收无法报销”的问题,此次新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新规删除了“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车票应把右端发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和“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的规定。

    新规增加了低票价旅客不能在高票价车厢停留的限制,具体规定为:“除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的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

  附关于公布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内容的通知

  铁运〔2010〕190号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旅客运输发展,决定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各铁路局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规章修改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将本次主要修改内容摘编后在车站、列车等场所进行公告。

  一、《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修改内容

  1.第三条:“铁路旅客运输专刊”改为“铁路客货运输专刊”。

  2.第五条“等级”前增加三款:

  “直达票:从发站至到站不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通票:从发站至到站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改签:旅客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铺)位时需办理的签证手续。”

  3.第九条旅客的基本义务:

  (1)第1项“支付运输费用”后增加“,当场核对票、款,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完整可识别;”

  (2)增加一项为第4项,“4.对所造成铁路或者其他旅客的损失予以赔偿。”

  4.第十二条第二款改为:“附加票是客票的补充部分,可以与客票合并发售,但除儿童外不能单独使用。”

  5.第十七条改为:“旅客购买卧铺票时,卧铺票的到站、座别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对持通票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中转站。”

  6.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1.1米”改为“1.2米”,“1.4米”改为“1.5米”。

  7.第二十条第四款后增加三项: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8.第二十一条改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以下简称伤残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享受半价的软座、硬座客票和附加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进行核对。”

  9.第二十五条改为:

  “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但下列情形除外:

  (1)全程在铁路运输企业管内运行的动车组列车车票有效期由企业自定。

  (2)有效期有不同规定的其他票种。

  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10.第二十六条:“车票”、“客票”均改为“通票”,“因病”改为“因病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删除第二款“动车组列车车票只办理改签,不办理有效期延长。”

  11.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车站应当在开车前提前停止检票,但应当在本站营业场所通告停止检票的提前时间。”

  12.删除第二十八条,原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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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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