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马博也向记者表示,超高的利润是资本和个人炒作普通甚至劣质进口葡萄酒的主要原因。他说:“国外葡萄酒的透明度太低,中国消费者根本无法估量其真正的价值,即使拿到假货也无法分辨。于是,国内商人就会把国外小酒庄、小作坊的劣质葡萄酒弄到国内,高价交到经销商手里,再由他们随便定价,可能十几元的产品卖到消费者手里就变成了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甚至还有人把国外原浆弄回来之后,加水和色素,或是根本就不用国外的酒。”同时,他还透露了一组数据,不少品牌的葡萄酒缴纳关税进入国内后,还能保证50%以上的利润,即便是到了零售环节,一些进口品牌还可以给经销商创造30%的利润,这远远高于国产品牌葡萄酒和白酒的利润。
面对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涉足进来。《2009-2010年度中国葡萄酒行业市场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内地专门从事进口葡萄酒经销与流通业务的企业达到24137家,进口品牌达1386个。
“国外普通葡萄酒都是国内酒商引进的。”马博说,“国外不为人知的众多小酒庄、小作坊的葡萄酒产品都是普通家庭自酿,提供给消费水平低的下层劳动人民的。但是现在,他们也了解到中国市场上国外葡萄酒的利润空间,也有自己过来通过展销会寻找中国代理商的。”
监管不力加剧市场混乱
国内葡萄酒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不成熟,所以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市场。
商人惟利是图的炒作,使得进口葡萄酒终端消费价格一片混乱,业内人士呼吁,进口葡萄酒经销商和代理商应该进行行业自律,同时建议国家进行干涉,加强监管,并加大整治力度,对葡萄酒整个行业进行规范,使市场能够良性循环。
但是,正在寻求代理国外葡萄酒的马博向记者介绍称,葡萄酒进口一般采用的是“原桶进口,勾兑分装”的再贴牌模式。所以,有的代理商在分装过程中通过勾兑、稀释获取更多利润,甚至通过勾兑、添加甜味剂等掩盖进口葡萄酒质量低下的问题,导致了进口葡萄酒品质良莠不齐的现象,同时也就使相关部门的监管力不从心。
为了规范葡萄酒进口申报,海关总署于今年3月份发文,力图治理这一乱象。新规定要求,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严格按照《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填报进口葡萄酒的品名、品牌、容器容积、年份、产区和等级。同时,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还须向海关提交内容完整、文字清晰的进口葡萄酒酒标(包括正标、背标)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彩色打印件,以及原厂商发票(对于通过境外贸易商进口无法提交原厂商发票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时应提交由境外贸易商制发的商业发票,发票上应当包括生产厂商名称和原厂商发票的编号)。对于报关单申报的内容与酒标内容不符的,海关将按申报不实处理。
不过马博担忧,一些商贩会通过伪造发票、模糊翻译酒标、正牌伪报为副牌等方式低报价格,尤其是原桶进口的葡萄酒,因为确定葡萄酒的年份、产区、等级并不容易,低报价格的现象也就更是突出。“我就听说有一个同行曾跑到澳大利亚选了一家小酒庄,把酒运进国内后,把酒标上的产地改成法国,这样他就可以把150元价位的葡萄酒卖到250元或者更高,销量也会很好。”
然而低价进入国内市场的葡萄酒,却不能低价到达消费者手中。资料显示,我国从1984年开始实行进口商品代理作价方式制定进口商品国内价格。按照规定,代理商销售进口商品的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行确定。
昨日,记者拨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进口葡萄酒因不属于特殊物品,价格是放开的,由经销商自主定价。对于市场上进口葡萄酒价格的高涨,该人员直言,即使价格再度飞涨,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消费者如果觉得价格高,可以选择不买。随后,发改委价格举报“12358”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进口葡萄酒的国内价格是经销商自主制定的,国家并不干涉。
某业内专家分析,国内葡萄酒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不成熟,所以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市场。虽然有些地方成立酒类行业协会,希望能够起到规范酒类市场的作用,但是协会不是政府部门,并没有法律效力,对企业没有管理权力,单单靠协会,根本无法解决当前国内进口葡萄酒市场的纷乱局势。记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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