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两“同步” 国富能否转民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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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两“同步” 国富能否转民富?

2010年11月03日 09: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十二五”需要推进的众多改革攻坚中,收入分配改革无疑是最受关注、也是最迫切需要改革的选项。中央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将“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作为下一个5年的五大目标之一,具体表述为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

  “两个同步”的提出,明确了财富分配将从国富向民富的转型,明确要藏富于民。我们如何在做好 “蛋糕”的同时切好“蛋糕”?今天我们邀请3位专家来解读这个问题。

  “两低于”改成“两同步”

  NBD:关于收入分配改革,中央为何提出要实现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生产率提高同步”这“两个同步”?

  苏海南:这是首次提出的说法,具有创新意义。以前我们说“生产长一寸,福利长一分”,在工资分配领域有“两低于”原则,也就是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起始阶段是对的。但到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就不能再维持不变了。这次提出“两个同步”,是对以往理念、原则的重大调整,把居民收入、劳动报酬都纳入“同步”的范围,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

  “两个同步”有利于扭转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两个比重持续下降的趋势,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规划建议里面讲的“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是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的重要举措,是顺应民心的调整。

  同步增长指标需明确

  NBD:如何实现这“两个同步”?

  苏海南:首先,要在“十二五”规划里面,要把居民收入增长的指标加以明确,比如说,“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达到8%,那居民收入的增长也应该是8%,要把“同步”增长的量化指标在各级政府的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里面明确起来;其次,要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这些原则,让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稍快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使之逐步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40%。各类企业应该贯彻“同步”原则,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实现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其中,政府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要给予税费减免的支持。对于那些垄断性高收入行业则不能实施这个同步原则,因为这些行业的产出中有大量的非劳动因素,如果也“同步”,既不合理又会进一步扩大行业收入差距。

  杨宜勇:初次分配环节最重要的是公平,如果实现不了公平,国家再分配能利用的资源和手段就很少了。谁都不愿意缴税,谁都希望少缴税,如果初次分配差距太大,那么给政府操作的空间就很小了。政府靠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主要是往弱势群体方面倾斜。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这是首次提出,尽管“普遍”有点模糊,至少有要求所有人收入增长的意思。要实现“两个同步”,在改革中应该着重调节分配结构。

  民富需完善二次分配

  NBD:“十二五”追求国富转向民富,如何实现藏富于民?

  杨宜勇:这20年来,居民收入在国民财富中所占的比重逐渐下降,最高的年份居民收入占比达到58%,现在可能降到了44%。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的居民收入占国民财富的比重在70%以上。从国富到民富,我觉得未来主要的渠道就是国家要进行让税。根据测算,大概居民的每年收入增长速度是10%左右,财政的收入每年平均增长20%左右,企业的平均利润在30%左右。所以,要想民富的话,政府就要让税,企业要分红,同时还要让利,至于如何让税、让利,需要各方充分博弈形成一个合理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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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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