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两“同步” 国富能否转民富?(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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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两“同步” 国富能否转民富?(2)

2010年11月03日 09: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实: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民富和国富不能同步,反映在国民收入分配当中,政府和企业得的部分多了,百姓得的部分少了。要从两个方面着手调整:首先要在初次分配当中,增加劳动报酬的比重,要促进就业,降低失业率,减少剩余劳动力;其次要改变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使得劳动者从低工资的岗位转向高工资的岗位,要实现更加全面的、标准更高的社会保障。

  在二次分配上,要实现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依赖政府怎样通过收入再分配,通过转移支付将政府的税收转变为老百姓的社会福利,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贫困人口的各种扶持。长期而言,还要发展教育,特别是给困难家庭子女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人力资本和能力。现在城乡差距成了中国最主要的差距,其收入比例已经达到了3.33:1。缩小城乡差距是调节收入差距最先考虑的因素,缩小城乡差距就得想办法让农民的收入增长。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NBD:这次也提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如何加大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苏海南: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应该征收的税一定要征收到位,对国有资源垄断性行业企业应征收资源占用税,国企经营利润要上缴,从源头上控制这些行业的偏高收入的来源;同时,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减免税费,给予应有的帮助和支持,让企业有能力有资金保持可持续发展,并能够给本企业的职工加薪。

  同时要对个税制度改进完善,把分项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也就是在按月和按次缴纳个税后,到年终还应对分项纳税后的收入做汇总计算,全年收入如果超过一定的水平还得纳税;还可考虑适当提高起征点,减少税级降低税率,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征税的对象不能仅限于工薪阶层,要对炒股所得等资产性收入进行征税,以调控过高收入。

  杨宜勇:要对高收入者的偷漏税行为加强监管,同时提高纳税的范围,发达国家60%多的人都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到10%。现在公众将改革的重任寄希望于政府,其实这有失偏颇。因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劳动者等。各个主体要互动,收入分配改革需政府建立一个机制,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去代表,现在普遍存在着搭便车的心理。(李泽民)

  结尾语:“两个同步”的提出,为我国下一步收入分配改革明确了方向。但是,实现“两个同步”,还需要政府、企业和职工三者共同努力,通过法律、行政和市场的力量,加以促进,方能实现从国富向民富的转型。

  苏海南 中国劳动协会副会长兼薪酬委员会会长

  杨宜勇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李实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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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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