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五国开始“反目”了。
今年10月15日,4个拉丁美洲国家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下称“拉美四国”)同时在WTO起诉多米尼加,称其对进口聚丙烯袋子及其编织物采取的特保措施违反了WTO《特保措施协定》的实质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
蜜月后的反目
多米尼加共和国位于加勒比海伊斯帕尼奥拉岛东部,是拉丁美洲较大的市场之一,面积4.8万多平方公里,共有800多万人口,在历史上曾多次被西班牙、法国、海地、美国统治。多米尼加的主要产业是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由于长期受殖民统治和美国的干预,国民经济发展时快时慢,起伏较大。
由于地理位置相邻和近似的殖民地历史,拉美国家的产业结构也很相似,使经济一体化成为可能。2004年8月5日,多米尼加与美国、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萨尔瓦多签订了多米尼加—中美洲—美国自由贸易区协定(CEFTA—DR)。
这是一个涉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性多边自由化协定,对货物贸易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海关监管、原产地证明、技术壁垒、贸易救济、政府采购、国际投资、贸易便利措施,服务贸易中的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都作了详细约定。目前该协定已经生效。
仅就货物贸易而言,该协定要求每个成员国应给予来自其他成员国的商品国民待遇;除农产品和纺织品外,不能增加关税或另设其他进口限制措施,并应该在规定期限内逐步取消关税,实现零关税;对于科技设备、展览品、用于广告的影视制品、微量商业样品和广告印刷品,以及港口用产品,必须在协定生效时完全取消关税;对于农产品和纺织品,协定也设定了具体的关税减免措施和时间表。同时,协定还设立了货物贸易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协定的内容。
让多米尼加始料未及的是,随着自由贸易区协定和关税减免措施的实施,来自拉美四国的聚丙烯袋子及其编织物大量涌入。进口产品物美价廉,消费者再也不愿青睐国产货,多米尼加唯一的同类产品生产商——Fersan S.A.公司产品大量积压、无法生产、濒临倒闭。
很快,Fersan S.A.公司向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特保措施理事会(官方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聚丙烯袋子及其编织物采取特保措施。2009年12月15日,该理事会决定立案调查,并于今年3月16日决定采取临时特保措施,对来自拉美四国的产品额外征收38%的关税,为期200天;同时决定对于来自墨西哥、巴拿马、哥伦比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同类产品不采取特保措施,因为来自这些国家的产品数量不大,没有达到《特保措施协定》第九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
拉美四国迅即反应,开始对多米尼加口诛笔伐,但无济于事。今年10月5日,多米尼加作出终裁,完全维持了上述临时特保措施的内容。根据《特保措施协定》,特保措施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8年。
接下来的只有一条路——起诉。
自贸区协定“两刃”: 切菜还是切手?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协定?简言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独立关税地区签订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其他海关限制措施,促进协定成员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与之类似的还有一种关税同盟协定,成员国之间约定采用同样的关税和海关限制措施,不是完全取消这些措施,一体化程度低于自由贸易区。国际上比较著名的自由贸易区有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洲共同市场、东盟、东非和南非共同市场等等。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自由贸易区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截至目前,通知WTO的协定有371个,正在生效的193个,其中90%是自贸区协定,10%是关税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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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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