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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官方频出组合拳,长期效果未明晰

2010年12月03日 09: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食用油的价格上涨趋势有望遏制,此前,食用油价格已经连续上涨了一个月。

  有消息称,在上周国家发改委召集的一次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已经明确指示与会的大型食用油生产企业,明年3月的全国两会之前,小包装食用油价格不再上调,而这个非正式的通知也得到了与会企业的支持。

  食用油仅仅是物价轮番上涨的一个缩影,而随着官方物价组合拳的连番上阵,目前这个趋势正在减缓。

  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即“稳定物价16条”。11月22日至26日,5天之内连续发出调控物价的9个通知。

  针对2003年“非典”时期部分中药材和消毒用品价格暴涨、2008年初少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中央政府先后两次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尽管官方目前强调暂时没有必要进行价格干预,可以预见的是政府稳定物价的决心。

  不过在密集行政调控之后,市场调控仍然是主要的手段,届时物价上涨还会继续吗?

  组合拳频出

  2010年全年,物价上涨已经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在坊间议论很久之后,一系列政府调控物价组合拳相继推出。

  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出部署,除采取确保市场供应、加强补贴、严惩恶意炒作等措施外,

  必要时还将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20日,国务院出台国16条,强调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随后国家发改委内部以评论形式发出的“五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物价16条’精神”。

  此后,更多稳定物价的措施开始密集出台,一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也在酝酿之中。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保种保供”,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尤其是“菜篮子”产品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种足种好和有效供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立足服务,加强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努力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11月29日,国务院决定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

  国家发改委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包括农产品在内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检查,预计还会有相关企业和机构被查出严惩。同时,交通运输方面,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同时,各地将重点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逃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和运输市场秩序稳定。

  面对物价过快上涨可能给低收入地区和人群带来的冲击,财政部12月1日宣布,经商,民政部已向中西部地区下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5亿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补助期限为今年11月到明年3月,以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因近期物价上涨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政府也在频繁投放储备,12月3日,30万吨国家临时存储大豆即将投放市场,这是2008年国家启动大豆临时收储以后,库存大豆首次公开以拍卖的形式竞价销售。商务部已经投放了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11月22日到26日之间,已经向市场投放了850万吨的政策性储备粮油。

  短期效果初见

  由于食品价格已经成为此轮物价上涨的最大推手,因为在一系列调控措施之后,食品价格是否回落成为政策是否有效的最有力证据。

  12月1日,商务部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食用农产品价格有所回落。

  食用农产品中,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下同)下降5.9%,降幅比前一周扩大3.3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涨幅趋缓。其中,豆油、花生油、菜籽油价格分别上涨0.7%、0.5%和0.2%,涨幅分别回落0.2、0.1和0.6个百分点。鸡蛋、粮食零售价格小幅上涨。其中,鸡蛋价格上涨1.1%,大米、面粉价格分别上涨0.6%和0.2%。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1月30日表示,11月底跟10月比,11月的蔬菜供应量上涨了,根据商务部监测,蔬菜环比供应量增加了7.5%,价格大概下降了3%左右。

  在各个省市,菜价也成为调控的重点。据河南省商务厅监测,上周该省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充足,蔬菜价格连续3周走低,在被监测的60种商品中,32种商品价格上涨,占53.3%,较前一周回落13.4个百分点;15种商品价格下跌,占25%。在北京,新发地市场方面的数据显示,11月蔬菜总体价格出现下降趋势,菜花的降幅更是达到了50%。11月10日,蔬菜加权平均价是1.56元/斤,29日的加权平均价则是1.29元/斤,降幅为17.3%。

  不止是食品价格,其他价格也有所松动。主要大宗商品的价格整体回调幅度超过10%,基本已回到10月中旬的水平。包括棉花、白糖以及橡胶等品种的价格都较前期的高点跌幅超过千元,回调幅度最大的棉花、橡胶两大品种每吨下挫幅度一度超过8000元。商务部的统计数据也显示,主要生产资料中,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橡胶、轻工原料、矿产品、能源价格下降,建材、农资、钢材价格上涨。

  在物价连续上涨明显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关口,河北、河南、广东、宁夏、安徽、江苏等地近日宣布暂停天然气涨价计划,其中有的还明确表示近期不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未来效果尚不清晰

  虽然批发价格开始松动,但超市油、米、面等农产品的价格还未出现明显调整。

  记者在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等超市看到,油、米、面的价格与前几日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在北京多个农贸市场里,一些市民也反映菜价并没有明显的下降。“和前几天一样,没有感觉降价了。”一位北京市民表示:“新闻里面说国家正在出台政策调控物价,可能传到我们这里还需要时间。”

  而尽管中央储备肉2次投向市场,商务部11月22日至28日的监测数据仍显示猪肉价格上涨0.3%,涨幅较前一周回落1.9个百分点;羊肉、白条鸡价格分别上涨0.5%和0.4%;牛肉价格下降0.1%。

  显然,物价调控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

  对于很多商人来说,对政府的行政调控手段还有些担心。武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白酒批发商告诉本报记者:“有时候政府的行政手段会比较强硬,所以有些顾虑。”也有一些学者、财经评论家对于政府价格干预措施有不同看法,甚至认为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

  不过,在物价疯涨的形势下,行政手段往往不可避免。周望军11月30日表示,目前还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即使在必要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也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

  他说,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国《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此外,对于稳定物价来说,国家储备也是异常重要的,周望军就认为,平定物价需要建立政府储备机制,对重要的农产品、群众生活必需品,包括食用植物油、生猪、大豆、粮食这些东西都要建立储备制度,这样来克服由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波动,跟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的价格异常的波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农产品价格上涨以来,储备油、糖、玉米、棉花等都相继多次抛储。但是抛储对物价调控的效果并没有明显显现,甚至在棉花、白糖等领域出现了越抛越高的局面。

  另外,对于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中国经济来说,政府干预毕竟是一个短期行为,长期还是寄望于市场的调控以及多种调控政策的综合运用,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住物价上涨的势头。记者辜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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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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