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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向困难民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

2010年12月02日 2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宁12月2日电(黄光曦)广西民政厅部门决定从2010年11月起至2011年2月,给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

  广西民政厅2日介绍,为妥善解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过快给广西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和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10元。

  广西民政厅、财政厅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地要在2010年12月20日前将物价临时补贴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要加强对物价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程序,切实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安全使用。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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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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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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