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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促销:消费者"不折不买" 众商家"先涨再折"(3)

2010年12月09日 14:40 来源:新闻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临界食品”促销为何“半遮面”

  “社情民意”建议:设打折专柜明确告知

  □晚报记者 冯兰蔺 实习生 康卉 报道

  快到保质期的“临界食品”理应明确亮明身份,却被不少商家以“买一赠一”、特价促销的方式“悄悄”处理。民建成员、新华联大厦商业公司部门经理滕兴宝,在近日提交市政协的一份“社情民意”中指出,应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临界促销多用 “买一赠一”

  昨天下午2点,记者在三门路附近某超市看到,一角的几辆手推车内堆着“买一赠一”的绿豆糕、半价处理的光明果汁等,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目光。

  仔细辨别:绿豆糕即将在本月10日到期;光明果汁生产日期是11月12日,保质期标注为30天, 4天后亦将到期。不过,对于这些 “临界食品”,手推车上并未标注任何文字提醒。不少老年人听到营业员 “买一赠一”的大声吆喝,忙不迭放进购物篮。 “比平时便宜一半,蛮划算的。”居民万阿姨说。

  在五角场一家大型超市的豆制品区,两盒生产日期为12月6日、保质期为2到5天的祖名豆腐被红色塑胶带捆绑在一起,上面贴着醒目的价格:两盒3元。它的一旁摆着一盒一模一样的同品牌新鲜豆腐,不过,这盒单价售价就要3元。冰柜中的一些即将过期的商品也被采用此种方式促销。不过,冰柜附近,并没有标注任何即将过期或 “临界商品”的标示。市民只有自己查看,才能知道有关保质期的重要信息。

  在黄兴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12月7日生产、保质期为3到7天的内酯豆腐,同样也被两盒一装放在一个塑料袋内半价促销。红肠等食品标明 “买一送一”的字样,同样是与新鲜食品一同摆放在促销区。

  降价酬宾易导致纠纷

  2007年10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并实施的 《规范食品索证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商家在销售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时,应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

  “《指导意见》实施三年多来,‘临界食品’销售状况虽有所改善,但并不乐观。”滕兴宝说。他在调研了部分大中型超市后发现, “临界食品”仍采用 “买一赠一”、奶制品特价促销、真空熟食和冷冻食品降价酬宾等形式处理,导致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

  明确告知可消除纠纷

  “消费者都赞同 《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商家与其费尽心思地‘诱导’消费者购买这些 ‘临界食品’,不如光明磊落地设专柜打折销售。”滕兴宝说,这样既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又可防止纠纷的发生。

  这份提交市政协的 “社情民意”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引导,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和监管。由工商管理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商家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使本市各商场出售的 “临界食品”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滕芙勤 王珝 记者 石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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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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